一是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編制了《青海省創建全國生態文明先行區行動方案》,經省政府常務會和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2014年,根據《關于印發國家生態文明先行區建設方案(試行)的通知》要求,編制了《青海省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于10月由國家六部委聯合印發,同時先后制定了2014年一2019年青海省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年度工作要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十四五”時期設立新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新要求,起草編制了《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青海)實施方案》,于2021年6月經省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上報黨中央國務院,為我省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重大機遇。
二是為深入推進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按照《青海省生態文明促進條例》要求,在省委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綜合及工程辦公室的領導下組織編制了《青海省“十四五”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經省政府第9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1年11月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兑巹潯肪o緊圍繞“三個最大”省情實際,在系統分析前一段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7項重點任務,以期加快形成統籌協調、綠色低碳、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新格局。
三是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強調,要加快構建“以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為主體的生態經濟體系”新要求,根據中共青海省委印發的《關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的行動方案》中指出,“全力打造綠色發展新高地,培育和構建具有青海特色生態經濟體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組織編制了《青海省生態經濟發展規劃(2021-2025年》,并于2021年12月經省政府第9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切實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經濟優勢和發展優勢,全力打造綠色發展新高地。
四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配合委生態文明處編制完成了《青海省推動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實施方案》,分別經省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16次會議審議通過,于2022年4月由省委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方案》緊盯國家意見確定的目標和青海打造生態文明建設新高地的要求,按照“五年打基礎,十年見成效”的思路,安排了7項機制,105項具體工作任務作為支撐,力爭做到持之以恒,久久為功。
五是立足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青海時重要指示,“保護好三江源,保護好中華水塔是青海義不容辭的重大責任,來不得半點兒閃失”。為深入貫徹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履行好青海生態責任,探索保護、建設、管理為一體的保護新模式,積極開展保護中華水塔行動,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確保一江清水向東流,組織編制了《保護中華水塔行動綱要(2020-2035年)》,于2020年4月由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實施,努力將三江源打造成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典范區、美麗中國的金名片、全球水生態治理的先行區。